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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7 00: 00 来源: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好科技在实施“1236”扶贫攻坚及“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培育提升富民产业,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照 “一县一项目一产业”的布局和要求,在国务院确定的58个贫困县(市、区)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形式组织实施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全市6县1区确定的7个项目全部列入了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甘科计[2014]3号)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4年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教[2014]17号)精神要求,为了切实组织实施好我市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实事办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是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计划进度、经费分配及支出预算等,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请各县区认真填报《甘肃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科技局。
    二、严格落实配套资金。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每个项目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100万元,市(州)、县(市、区)投入不低于70万元。我市按照每个项目市级财政配套1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60万元落实,请市财政局和各县区务必在5月底前按照要求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执行期1年,当年启动,当年见效,当年验收。8月份,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督查。各县区政府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要切实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或截留专项资金等问题发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提前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于12月10前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市科技局要于12月20日前严格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完成各县区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任务指标的完成、惠民效果、配套经费落实及经费支出等情况。

 

  附件:1、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 2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 市科技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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