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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17:31     

 

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甘科计函〔2020〕11号),各项目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责任,对本辖区、本单位实施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实行台账化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在研项目组织实施。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定西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赋予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强化经费监管,促指导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成效。

二、做好到期项目验收准备。对已到期未结题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推荐单位按照便利化原则,以电话联系、网络传送的方式,负责指导本辖区本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积极开展项目自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及经费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及时与市科技局各项目管理科室联系沟通,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开展项目结题验收。

三、有关说明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业务管理服务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便利化原则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确需纸质材料的可待疫情结束后补交。

2.对受疫情影响且完成时间在2019年12月后的在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审核,验收时间可按延期六个月执行,项目延期不影响其承担单位及项目参与人员的诚信记录。

3.对确需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市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充分利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和互联网技术,采取无纸化形式开展验收或委托项目主管单位开展。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  :  市科技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