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推荐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定西高新区工信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努力培育具有定西特色、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实施意见》(定发〔2018〕27号),决定评选科技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农业、工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起核心引领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团队。
二、推荐条件
1.有专业贡献。团队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技术研究或产业实践,并取得一定创新成果,在行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2.团队效应明显。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在学术造诣、科研开发、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有明显的团队效应,有相对固定的团队带头人1-2名,团队的科技人员数量长期稳定在5人以上,团队命名可以是单位、科室、小组、带头人等。
3.团队发展潜力较大,积极探索创新,热衷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不断创新发展。
4.创新团队实施财政拨款项目1项以上,每年转化应用科技成果。
5.创新团队带头人拥有专利2项以上,或登记科技成果2项以上,或前述两类累计2项以上;创新团队带头人获省级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以上;团队其他成员获省级科学技术奖2项,或市级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含)以上奖项2项,或厅级行业奖项4项以上,或前述第一、二类奖项各1项、第三类奖项2项。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
各县区科技局和市直部门根据选拔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本县区范围和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后,将推荐人选报告和有关材料报市科技局。
请各推荐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从申报材料源头严格把关,在推荐材料中必须对项目材料准确性、真实性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以文件形式将本县区、本单位推荐项目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